這並不是只有大牌作者才會遇到的問題。倪采青在成為小說寫作者之前,曾在網路撰寫一系列塔羅牌教學文,後來結集成《塔羅葵花寶典》由尖端出版。那是2004年的事了,不過,至今仍對盜文猖獗印象深刻。網路盜轉不勝枚舉,姑且不提了。有位堪稱通天大盜的先生,竟能在網路教學文完結之前,就代為補足,搶先在中國大陸出版了一本《OO塔羅牌:TAROT實用手冊》。隔年,他繼續盜用上次沒盜到的文章,出版了《維OOO塔羅牌:自學手冊》。五年後的今天,這兩本書仍在大陸銷售,再版不知幾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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書還沒寫完,也沒賣到大陸,就被盜到大陸去了,只能用「佩服」二字致贈那位先生。每當看到網友在讚譽那兩本書,倪采青都會在電腦前露出詭異的微笑,並且很阿Q地想:「希望我有幫這位老兄賺到不少錢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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話說回來,世上沒有不透風的牆。後來大陸網友發現那兩書是一大抄,透過網路的特性,傳揚開來了。即便如此,那兩本書還是繼續販售,因為可憐的讀者買不到正版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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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到這裡,請大家且勿討伐,因為港台也發生了同樣的事件。有位香港作者亦盜了我的文,出版《OO小王子--幸福的塔羅牌》,還行銷到台灣及星馬日韓大陸共七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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面對盜文,大多數的作者還是無力制止,最多也只會透過作家的武器--筆桿子--來對盜文者口誅筆伐一番。像倪采青這種把寫書當做功德的作者,更往往一笑置之,提及時會幫盜文者打馬賽克,偶爾還感謝他們代我服務台灣以外的讀者,實是鄉愿仁慈之至,阿彌陀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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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這世上還是有除惡務盡的巾幗英雄,網路作家夏霏小姐也在2007年被OO小王子抄襲了,她得知之後,不僅在個人部落格揭發此事,還採取法律控告,正義膽氣真是過人。當時她有邀采青出庭作證,可惜采青當時身在國外,未能赴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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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件的後續不知如何發展。如果告贏而且抓得到人,盜文者將受到以下嚴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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著作權法第91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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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,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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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 意圖銷售或出租而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,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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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實卻是:OO小王子似乎仍好好的在經營他的新浪博客,瀏覽人數破五千萬,飛黃騰達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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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這篇文章的重點倒不是要教你如何把盜文者關到牢裡去,而是面對盜文的心理建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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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當然可以生氣,可以在網路上痛罵,呼籲網友齊聲撻伐。你也可以上警察局做筆錄、長途奔波上法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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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是不要抱太大期望,因為網路匿名性,有可能查不出他的身分,他也很有可能不是台灣人,你很難告到他,就算告到了,還可能被惡質出版社反咬你毀謗(這可是出版界的真實案例)。你甚至很難舉證自己才是該作品的著作權人。碰到這種狀況,保證會氣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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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算告贏了呢?一兩年來的金錢支出、反覆出庭,也是身心折磨一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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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氣是人之常情,但是對身體有害,何苦用別人的錯來損害自己的健康?一旦文章公開,你不能控制盜文,但可以選擇平靜。氣不過時,請試著這麼想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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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我的作品太優秀才會被盜。
2. 盜文者自己寫不出這麼好的作品,很可憐。
3. 盜文者在幫我免費宣傳。
4. 我的作品幫助到很多人,我行善不求回報。
5. 被盜得越多,表示我越紅。
6. 我的作品散播到越多人手上,影響力越大。
7. 我如果把生氣的時間省下來,可以寫出更多好作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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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不代表我們該縱容盜文,而是儘量不要被盜文打壞了心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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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你確知著作權受到侵害,建議按照以下順序進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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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盜文者撤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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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照盜文者的反應,決定是否繼續往下追究。當然,如果你覺得盜文者的態度極其惡劣,如竄改你的文章假裝是他寫的,就不要打草驚蛇,可略過這一項,直接蒐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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向盜文者所屬單位檢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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包括網路ISP、出版社、頒獎單位、學校、網站等,要求撤文/撤獎/下架。如盜文發生在痞客邦,就寫信向痞客邦服務中心檢舉。如果盜文網站有放廣告,也可寫信給廣告商,以減少盜文者的收入做間接嚇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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訴諸輿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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網路訊息傳遞奇快,七嘴八舌之下,自會沸沸揚揚。若要看得奸巧一點,你還得到了炒八卦增加知名度的機會,盜你的人越有名,你也會越有名,你如果本來就很有名,可以炒作得更有名……不過,水能載舟,亦能覆舟,星星之火可以燎原,輿論動向難測,知名度是一定會增加,但形象是正面還是負面就難以預料,是否要掀起這場風波,就是個人抉擇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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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報你所屬的出版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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假如你是出版作者,在報案之前可和出版社參詳。畢竟出版社蒙受的損失絕不亞於作者,擁有的法律資源也更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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報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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終極大絕招--向保護智慧財產權警察大隊報案。一般程序是:蒐證,報警、決定索賠金額、跑法院、和解或結案。通常至少要經過數個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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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述的「通報盜文者所屬單位」和「訴諸輿論」,除非盜文者是逐字整段照抄(如有20個字一模一樣的吳淡如案),你也擁有作品比他先完成的鐵證,不然都可能演變成誰抄誰、誰寫得比誰好的口水戰。要不要站上火線,以及勝算如何,難以一言蔽之,請自行斟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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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後,建議諸位作者在第一時間就學會保護自己。雖然著作權法規定,在著作物完成的當下,作者便擁有著作權,但是,上法庭還是證據為王。當最不幸的情況發生,你要如何舉證你才是最先完成該作品的人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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倪采青的習慣是不定期把電子稿用網路上的免費Email信箱自己寄給自己,日期就會在伺服器留下紀錄,既可備份,又可保護著作權,一箭雙鵰。這個方法應該很多人都知道了,但很多人不知道的是,不必麻煩去申請兩個信箱來互寄,一個就夠了,同一信箱可以自寄自收。不信的話,您試一下就知道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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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 延伸閱讀:
《網路轉貼 別侵犯智財權》by 張靜
《網路侵權怎麼辦?》by 艾姬
2009-8-4加註:經夏霏小姐告知,事件後續已發表於《[抄襲事件]兩年後的發展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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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關於盜版者

    那請問倪大,我可不可以只貼出一小部份精彩的文章,達到廣告效果就好,吸引大家前來觀看,而不貼出全部文章內容,這樣盜版者就沒法集結出書了.
  • Dear 鈴丹

    妳不知道盜版者多厲害,會把沒PO上網的代為寫完,比正版搶先出。XD~

    呵呵,開個玩笑。其實著作權法為了便於知識的散佈,有規定一般人在「合理使用」的範圍內,可以不必取得著作權人的同意,逕行使用。

    至於「合理使用」的定義,那就是一門大學問了,足以寫好幾本萬言論文。采青且試用白話來簡述吧。

    1. 必須是為了非營利的介紹、教學、評論、研究等目的
    2. 引用的部份必須佔全著作的比例很小。譬如您寫了一篇5000字的文章,其中有100字是引用他人,算合理。但若寫了一篇200字的文章,有100字引用他人,那就不太合理了。
    3. 對作品的市場銷售量不會造成負面影響。如果引用部份精華內容加以推薦,促進銷售,合理;但若引用造成精華內容洩漏太多,使銷售量受到打擊,視為不合理。

    合不合理通常法官是根據以上幾點「綜合判斷」。不是用單一點就論定。

    所以您若只是轉貼個幾句,並加上您自行創作的介紹或評論文字,無論有沒有獲得作者同意,法律都保障您有這項權利。

    rosenovelreplied on 2009/07/31 14:41

  • 可以考慮留暗碼之類的?
    例如把倪采青拆開->人兒月木主月

    偷偷塞到幾篇文章裡面。
    除非盜版很認真改,不然也不見得會發現。

    出版社不出手,如同采青說的,要看有無利益可圖。
    而法律又講求證據,沒有一定告贏的把握,出版社大概也沒心思吧。

    以前修過ㄧ些法律課的想法(其實不確定有沒有用XD)
  • 采青倒是在文章中留了不少明碼,通篇不自稱「我」而稱「倪采青」,盜文者若轉貼,起碼會幫采青打打廣告。XD~

    暗碼也是很有創意的想法。

    采青認同星風對出版社的看法,畢竟在商言商。法律途徑會增加不少成本開支,若沒有拿回利益的把握,通常不會輕易做。

    rosenovelreplied on 2009/08/01 11:24

  • 名文自古誰無盜,留取丹心照汗青



  • 黑土豆字字珠璣。

    rosenovelreplied on 2009/08/01 11:56

  • Private Comment
  • 看到采青這篇,我想起之前喧騰一時的九把刀疑被盜文事件。

    就我看來那件事到最後,焦點已經被模糊。

    雙方都被妖魔化,想取回公道的九把刀跟另一造,雙方都重傷,是否已止血療傷完畢,也不得知?

    那時最得利是嗜血媒體。

    真相如何,到底是否還如此重要,還是已經沒差了?

    印象最深的是,九把刀回信對方那句:你做過什麼,你自己知道......(*真是有痛過的才會知道)

    我看以後也學采青E份留存,以備不時之需。

    以下是我自己的小感想:

    當文字不再純為自我表達、傳達意念或表現情感,具有力量卻反撲傷人,這就是文明的進化嗎?

    那我們是否只能期待文明完全毀滅,人類又回歸原始,直到經過漫長歲月再次創造出,人才能再度體會珍惜圖像文字被創造出的原意?

    我一直很愛「明天過後」那部電影,其中有幕書呆蟲抱著聖經,其他人忙著燒書取暖。

    其中一位女同伴取笑他,是否以為抱著聖經就可以得救?

    書呆蟲回她,「我抱它是想保護它,因為這是人類第一本印刷書,它流傳了XX年,你可以儘管笑我,但如果明天真的毀滅,我希望未來有人能發現它,這樣文字還能傳遞下去。」大概台詞是這樣。

    那設計真是令我感動的一幕。

    身為創作者,我想我們都該懂得愛惜尊重別人的智慧結晶。

    雖然有時我們真得阿Q的自我安慰,但至少我們字字問心無愧。
  • 說來淒涼,從盜文多寡往往可以看出作者受歡迎的程度。只要是略有名氣的作者,應該都嚐過這種苦。:~~
    小佩最後一句「雖然有時我們真得阿Q的自我安慰,但至少我們字字問心無愧」是值得貼在書桌前的標語啊。:)

    rosenovelreplied on 2009/08/01 12:11

  • 歐美日漸漸的在智慧財產權的尊重上日益進步,臺灣也在「版權被侵害後造成的損失」,開始尊重一塊的權力。

    說起步晚其實追究回去,大部份是中國人的過往本來就對「出版業」抱持這樣的態度:

    1.黃庭堅等人的江西詩派就喜愛「點鐵成金」說和「奪胎換骨」說,並不重視「原創」,反而著重「化前人詩句為己用」。

    2.《金瓶梅》雖然探討內容與《水滸傳》大異,但開頭仍將《水滸傳》對武大、武松、潘金蓮等人的部份原封不動搬到書裡使用。

    3.孔穎達更有趣,除他以外,很多作者假托古人之名偽造古書,以流傳後世。

    再加上中國人講情理法,法總是放再最後一個,再加上民族性使然,對此常有洞就鑽的心態(其實人性如此大概不分種族)。

    離題了,盜文者最喜歡拿上篇一開始列出的理由當理由,昇華自己的行為,但當「作者」靠著「創意」吃飯,這事就開始複雜了。

    防不勝防,我們只能安慰自己做好心理建設,但真的如采青大所言,不代表我們可以接受這些行為。
    之前言小被盜得最慘,書才出不到幾天,整本都給掃到線上去,綠痕大還發出聲明:拜託過幾個月再掃吧!看了實在令人心酸又悲傷。

    至於小佩大提到的九把刀事件,老實說勇於站出來反抗是一件好事,但到底後來是否有流於類似「中世紀巫女獵殺」的行動,其實還有待商確。正義該被執行,但是否能執行到陪上什麼呢?

    總之,隨著網路的發達,盜文真的曾出不窮,不要說對岸老是盜我們的好了,連台灣也出現了盜對岸作者文洋洋灑灑出版,靠著「海峽」關係「勉強」逃過一截,不了了之。
  • 贏楓提的三個中國古代的例子都很有趣。
    采青記得以前在大學時,教授講到著作權,開宗明義就說:「中國古代完全沒有著作權觀念,你寫出來就是要讓公眾分享。著作權是西方傳過來的思維。」
    這也難怪會有「天下文章一大抄」的古諺。
    思維會漸漸改變,但需要時間。:)
    p.s.台灣盜對岸作者是哪本書啊?可以偷偷告訴我嗎?:D

    rosenovelreplied on 2009/08/01 11:51

  • Private Comment
  • 我想應該是你的文章大多是客觀的論述,才會被人竊為己有;如果文章內容更多描述自己,那麼最多只會被轉貼

    在網路上,著作權根本無法生存,許多先烈經過十幾年的奮鬥,終究還是失敗

    但好的作家卻可利用網路的特性快速成名,並藉此獲得利益
  • 教學性質的文章確實很容易被竊為己有,貼來貼去,作者名都不見了,甚至被冠上別人的名字。:~~

    rosenovelreplied on 2009/08/04 09:22

  • 嗯,小說算是客觀論述嗎?個人認為不是。
    小說帶有濃厚的個人色彩,但是,就連這樣的文體都會被竊盜,個人以為已經不是客不客觀的問題了。
    大陸更誇張的還有使用作者原名註冊發表,也就是說在那個「名字」的殼之下,並不是原創者的事件受害者也大有人在。

    其實我不是很了解八樓大人最後一句話,所謂的獲利成名。大多數看來,似乎受害的機率較高,就算是我們常收到的轉寄信,轉來轉去之餘,原作者的名字也早已杳無蹤跡了。
  • 采青猜測,LUB講的「客觀論述」應專指塔羅教學文吧?
    大陸確實發生不少冠上「痞子蔡」、「金庸」之名,出版根本不是原作所寫的書籍。這種盜版為的就純是獲利。不過對作者的名譽有莫大損害呀。

    rosenovelreplied on 2009/08/04 09:25

  • 我想lub308说的通过网络特性快速获利成名是因为很多网络写手迅速蹿红,不是因为写作功力有多深,也不是因为作品有多少文学或艺术价值,而是拼人气吧。大多普通读者鉴赏力不同,层次也不同,现在通过迎合大众品味但言之无物文笔稚嫩的网络作品比比皆是,但是因为他们有人气,所以出版商愿意投资和出版啊。文章被盗只是一个市场指向标罢了。
  • Agree.

    rosenovelreplied on 2009/08/04 09:26

  • 我也想知道台湾盗对岸作者是哪本书,可以也偷偷告诉我吗……?:)
  • 用Google搜尋「盜文反而出版」就可以看到了。:)

    rosenovelreplied on 2009/08/04 09:19

  • 我觉得我前面说得不是很清楚。为什么网络人气会是市场指向标。

    拿美国做比方好了。美国的网络文学不象中国这样发达,虽然也有类似晋江的网站(很少很少),但大部分都是写好了自己找出版社出版,出版商不光看作者人气,也看小说内容,出版物出来,读者在封面看到的不是“网络高人气写手”这样的广告语,而是货真价实的有权威性的评论家或评论刊物给出的评语,这样的话,作品质量相对比较有保障,作者的名气也不会是纯粹通过迎合大众口味而建立,这样红起来相对比较困难,也需要相对长一点的时间。

    但我感觉中国大陆的情况很不一样,一旦有一定的读者群,即使小说质量低下,作者也会红起来,这一红起来,就会有出版商看中联系出版。所以,与传统写作、出版及成名途径相比,网络似乎真是要快很多,因为品质管理的人员不同嘛。呵呵。

    不知道lub308说的快速成名获利是不是也是这个意思呢?不过lub308好象在说好的作者可以通过这种方式,我好象一直在说不太好的作者可以利用这种方式……呵呵。

    另外,我想那些盗文的人旨在赚钱不是成名,所以盗的是怎样的文体,他们并不在乎,只要有市场很赚钱就好。
  • 呵呵,可能大家對於「好作者」的定義有所不同。
    在美國能當上出版作家算是很了不得。跟華人世界「作家=餓肚子」的文化很不一樣。

    rosenovelreplied on 2009/08/04 09:29

  • Private Comment
  • 夏霏事件不了了之。
    而且還真的在GOOGLE打上「夏霏」二個字左下角會出現「夏霏抄襲」咧orz

    PS:另外在夏霏的布落格裡是看見新書宣團活動,只能說他們的企劃太絕了XD
  • 可能是許多網友想查出是誰抄襲霏大,所以用該關鍵字搜尋,所以使「夏霏抄襲」變成熱門關鍵字...orz
    就像,Google搜「九把刀」也會出現「九把刀抄襲」。

    rosenovelreplied on 2009/08/04 09:36

  • 這種抄襲事件看到真是心有戚戚阿...曾經有人抄襲我發表在公開雜誌上的短篇去比賽,還得第一名...(是沒有全抄啦!但結構阿、點子那些真的太像了...)我在網誌上把很像的地方通通挑出來,結果署名「她朋友」的人還很不客氣的留言(開頭用:妳是哪位阿?讓我超傻眼)是啦我的確不是哪位,但我只是想捍衛自己的作品而已阿~我請那位抄襲者跟我用MSN聯繫,她居然說她「沒時間玩那個」!(這是我最生氣的點,她不但拒絕跟我溝通,還誤解了MSN的用途)還說她本來可以考北一女,因為我動作很大的找上主辦單位,主辦單位又找到她學校,影響到她害她掉了好幾個志願=口=
    還罵幫我說話的朋友瞎起鬨(他們的確比較不客氣啦,可是她的朋友也沒客氣到哪去阿)
    我當時真的超級生氣的!!她最後還說要告我毀謗跟恐嚇(我哪有恐嚇她阿 囧 我只是提出質疑欸)讓我驚訝國三準考生公民都唸到哪裡去了...那時因為太過火大還寫了好幾篇網誌罵她,投書到主辦單位也沒下文(主辦單位只說他們能夠理解我被抄襲的憤怒,對我希望的撤銷獎項也沒什麼反應),她朋友還說也可以說我抄她(雜誌出刊的時間比較早明明就是不爭的事實耶)
    第一次遇到這種事的我簡直氣到快要爆炸了!(現在想起來還是會火大耶...果然我歷練不夠XD)

    嗯...這篇迴響感覺很像是我在抱怨XDD十分不好意思啦采青大,我只是想說對於被盜文我真的有切身之痛阿!!!
    不過我今年也參加了那個比賽的高中職短篇小說獎,然後幸運地得了第一名,也算是有點安慰啦...我還在得獎感言裡特別提到她XD
  • 太誇張了。@@
    碰到這種事,生氣是人之常情。不過我相信一句老話:最好的報復是讓自己比對方過得更好。恭喜您小說獎得到第一名!

    rosenovelreplied on 2009/08/04 23:03

  • 記得幾年前我也有在某個bbs上發表一篇讀書心得
    卻被另一個bbs論壇的某位人物整篇複製抄襲
    最後他還回到我所屬的bbs上說我抄他的......
    當時我發表的文已經被板主當成抄襲文刪去,也沒詢問過我,便把我定罪
    那篇心得是我花費心思寫出來的,雖然不是很頂級...
    當下真是既生氣又難過,還有些許的無奈,也終於能體會曾經被抄襲的作者們的心情
    現下學乖了,不再亂發表文章..@@..
  • My God....真是做賊的喊捉賊。orz
    社會上什麼人都有。就當作上了一課。以後就更加懂得防範囉。:)

    rosenovelreplied on 2009/08/05 10:09

  • Private Comment
  • 恭喜妳 要出書啦
    到時存錢 來買
    我實在是很喜歡你寫的書評
    雖然一直潛水..但當你出版作品時 我還是會冒出來的 > W <

    另外 我想推薦你看幾本書
    1.夢落芳華 作者也顧偕
    2.微微一笑很傾城 作者顧漫
    3.愛劫難逃(原名妖刀村正) 作者:喜了
  • 感恩感恩。
    《微微一笑很傾城》采青風聞許久,上回的《何以笙簫默》似乎跟采青頻率沒對準,沒法享受到眾口讚譽的經典,頗感可惜,這次可要好好咀嚼。感謝日堯推薦。

    rosenovelreplied on 2009/08/19 21:38

  • 向日葵大大,請問妳還有再接觸塔羅牌嗎(幫人占卜.發文章),似乎只看到小說連載 QQ 希望妳還能再出版塔羅相關書籍(小說也好...) 我是葵花寶典的忠實讀者^^
  • 謝謝Terry支持。我寫的《靈媒的祕密》就有塔羅牌主題呀。

    rosenovelreplied on 2009/10/09 10:0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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