曾有一次,我到鄉下友人家造訪,目睹一位八十幾歲的老阿嬷在看八點檔鄉土連續劇。劇情演到壞人遇到一件事情就突然變好人時,老阿嬷不禁數落:「太誇張,怎麼可能遇到一件事就突然間變了個人?」 

劇情接著演到一個男的在追求一個女的,已經連演了好幾個星期都沒有追成功,這日好不容易有點進展,竟然因為某個突發事件而回到原點。老阿嬷又開罵了:「追來追去,追那麼久是在追什麼?」

這副光景讓我警惕到:觀眾是不好騙的。即使是一位沒有受過多少教育的老阿嬷都明白,人物或劇情的轉折不可以太過突然,否則喪失可信度;也不可以在原地打轉,否則令人不耐。這也就是我在前文中所稱的「緩步上升」概念。

如果你對故事概念掌握得好,在鋪設劇情時自然而然能達到「緩步上升」,但若你需要更明確的指示,不妨採用這個通用建議:「三的法則」。

「三的法則」極少前輩提過,即使在英文資料裡,我看了數十本書及無數寫作網站,只有其中一本書及一個網站有提到這個概念,講的也僅及表面,但是我認為這對初學者是有幫助的。「三的法則」指的是:在說故事的領域裡,要刻畫人物、事態或物品的改變時,寫三次通常是最恰到好處的數字。

人類似乎對「三次」這個概念情有獨鍾,古往今來無數故事歌詠三兄弟、三仙女、三劍客、三傻瓜。在長篇小說裡,因為情節複雜,三次的運作還不太容易被瞧出來,但是當故事越短,這個運作就越明顯。比方說,你是否曾注意到,全世界最短的故事──笑話──都有個共通模式?就是同樣的事情發生一次、發生兩次,到了第三次的時候,就是笑點出來的時候。

還有一些比笑話長一點的故事也經常出現三的法則──寓言或童話──例如《三隻小豬》,第一隻豬這麼做,第二隻豬也類似的這麼做,第三隻豬就做了不一樣的事。 這些說故事方法都有一個共通點:第一次我們去建立那個模式,第二次我們去加深那個模式,第三次就是真相大白、驚奇、逆轉的時刻。可見,三次是刻畫改變的一個最精簡也最完整的次數,堪稱情節的標準單位。

在前面八點檔電視劇的經驗裡,老阿嬷不相信壞人可以因為一件事情變好人,可是歷史上有位文學巨擘藉由這「三的法則」讓讀者相信壞人可以在一夜之間變好人,那就是狄更斯的《小氣財神》(《A Christmas Carol》,又譯《聖誕頌歌》)。

在這部短篇小說裡,小氣富翁在聖誕夜遇到三個幽靈登門要他悔改。第一個幽靈出現,他沒有悔改;第二個幽靈出現,他沒有悔改;第三個幽靈出現,他徹底崩潰投降,隔天成為一個慈善的人。透過這三次的攻防戰,讀者就信服了主角的改變,《小氣財神》就此成為美國基本教育必讀的經典文學。

「三的法則」除了應用在刻畫人、事、物的改變之外,也可應用在伏筆與揭曉。埋一次伏筆、兩次伏筆,到了第三次就是該真相大白的時刻。假設你寫到主角某天一早發現門口有灘血跡,第二天血跡的面積更大,到了第三次,就該說明那血跡的來龍去脈了。

我曾在撰寫參賽作品《潛入婚紗的女人》時,得到一個慘痛的教訓。我想要刻畫女主角的公司有異狀,於是埋了伏筆,埋了一次、埋了兩次,埋了三次、四次、五次,之後我將初稿拿給朋友試閱,心裡毛毛的。

朋友看完後,遲疑道:「嗯……啊……呃……」

見她沉吟不決,我主動問:「妳會不會覺得公司那部分寫得太……多了?」

她馬上大叫:「我就是覺得這樣,為什麼妳公司的劇情寫得滴滴答答、滴滴答答,滴個沒完啊?」

我說:「好,我知道了。」

朋友兀自不放過我,繼續在電話那頭「滴滴答答、滴滴答答」叨唸著,聽得我頭皮都麻了。

回到稿子前,我立即大刀闊斧刪去好幾處伏筆,果然簡練多了,投稿出去也得到了佳績。事後回想,這次的刪改功不可沒。

本文出自《變身暢銷小說家(增訂版)》  
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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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倪采青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8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