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臨時空缺
推薦指數:唉……

采青平常買書一定會查過國外書評再下手,這次衝著J.K.羅琳的大名,還沒查過書評就買來當過年讀物,事後證明是徹底後悔的決定。接下來的文章,諸位可以視為一位失望的消費者言論。

《臨時空缺》講的是英國一個虛構的派格福小鎮,一位議員猝死,影響到周遭的七個家庭,漸漸分成兩個派系出來爭奪議會的「臨時空缺」。

故事題材本身沒有問題,問題在呈現的手法。羅琳採用了現代寫作較為罕見的全知觀點,這也不是不行,但觀點人物數量實在太多了。記得從前曾看過一篇研究說,人的大腦最多能有效處理七條故事線索(臨時找不到原文,意思大致是這樣)。《臨時空缺》竟多達十八條,以至於每換一節就必須重新搞清楚現在出場的是誰、情況是什麼。這個問題在全書前四分之一尤其折磨人。

譬如,序章是巴利的觀點,他死了。接下來依序是:

第一章 邁爾斯
第二章 露絲
第三章 雪莉(邁爾斯之母)
第四章 安德魯(露絲之子)
第五章 葛文
第六章 安德魯
第七章 霍華(邁爾斯之父)
第八章 琵敏妲
第九章 泰莎
第十章 賽門(露絲之夫)

以上是故事的前53頁(10%),人物仍在登場階段,劇情緩慢鋪陳,讀的過程中我們知道這些人與巴利的死隱隱然有關,卻又沒有足夠強烈的相關,以至於像進入迷霧森林般不曉得是什麼情況。如果你把書放下一天不看,想要再接續,幾乎一定得翻回去查現在這個角色是什麼來歷。

第二部的一至六章回頭介紹派格福的歷史,寫得跟課本一樣無趣至極。其後的章節依序是瑪麗(巴利之妻)、凱依(賽門的女友)、史都華(泰莎之子)、凱依、泰莎、珊曼莎(邁爾斯妻)、泰莎。這就是我們在故事的前100頁(20%)能得到的線索。每個角色大多僅蜻蜓點水式地擔任觀點人物一兩次,最多不超過三次,所以尚未能產生情感投注。每位人物的目標都還不太明顯。唯一一點令人欣慰的是主軸到此漸漸浮現:爭奪議會空缺。稍稍開始有趣一點……一點點。

100頁之後大部分就是原角色重複出現,但仍出現了柯林(泰莎之夫)、蘇文妲(琵敏妲之女)、泰麗(克麗絲朵母)、羅比(克麗絲朵弟)等新觀點人物。如此數下來,觀點人物多達十八人。希望我沒漏掉誰。

撇除記憶負荷太重、難以進入狀況的沉悶之外,全知觀點另外一個問題在於:每個人都是主角的情況下,變成人人都不是主角。

羅琳似乎是故意不想讓讀者投注情感在特定一個人物身上,每個角色都有缺陷,並不真的令人喜愛,因此讀者的情感不會投射到特定一個角色上,而是冷眼看待整個小鎮的人脈網絡,在心理上會感到跟人物頗有距離。為何羅琳要如此呈現?這樣的呈現真的好嗎?要將《臨時空缺》視為二十一世紀的大眾小說,比它好看的比比皆是;要視為十九世紀全知風格的文學巨作,差距更不小。因此它成了一部很難定義的......社會寫實小說?羅琳似乎是想描繪英國中下層社會的問題,意圖深切而沈重。

以下就是我閱讀的實況:大約在二十多頁就打瞌睡了,睡醒一覺以為剛才那只是偶然,繼續埋頭看,撐到五十多頁開始極猶豫要不要繼續看下去,心中有個強烈念頭說要趕快「停損」,另一個念頭又想:是羅琳吔,還是再給它一個機會啦!起碼看完前三分之一、大約150頁再決定好了。

我無法形容這150頁感覺多麼漫長。

好不容易掙扎達標,我已經確定這本書不再值得我投注時間,但仍勉強繼續翻下去,是出於一種不信邪的情緒。我得確定究竟是不是整本都這麼無趣。看完之後並沒有改變最初的看法,雖然接近結局時戲劇性加強,有稍稍好看一點,前提是必須撐得過前半段。

《臨時空缺》由於牽涉到青少年吸大麻、性愛、自殘等話題情節,再加上作家的鼎鼎大名,蒙著眼都可以鐵口直斷此書註定會大賣,截至目前為止也的確是如此。當然我們不能否定作家對這將近五百頁所投注的心血,編織之綿密,主題之深度,架構之企圖,都稱得上細密,並非新手能寫出。宣傳時側重的「成人取向」標語,也堪稱無誤,但即使我在閱讀時抱著「這是一本成人小說」的期待,暫且把《哈利波特》的成就拋諸腦後,仍然難以從中獲得樂趣。

相較之下,譯校的缺失成了小事一樁。也許是為了搶上市時機,錯字頻率偏高,「的/地」混用,文化差異之處未加適當譯註,但這些已不值一提了。

國外的書評是毀譽參半。約時報》書評謂:「不幸的是,她所描繪的現實世界刻意壓抑、陳腔濫調,以至於《臨時空缺》不僅令人失望──簡直枯燥乏味。」

《倫敦標準晚報》書評言:「對羅琳的眾多粉絲來說,此書的問題在她忘了注入人物的基本討喜度,或對接下來將發生的事設置真正的懸念──或許她刻意為之,現在的她不再需要對她自己所欲之外的任何事費心了。此書讀起來費力而累人,對人性的觀點則根本不及大多數的憤世法國警句家。

《洛杉磯時報》書評則曰:「出乎意料的是,以羅琳說故事的功力,此書最終竟如此令人不滿意。

《臨時空缺》在亞馬遜只得到三顆星,好讀網僅有3.30星。英國BBC據說已買下電視劇版權,我會建議要看的話等電視劇吧,起碼不會有觀點人物暈頭轉向的問題。

抱歉,我盡力了。我原本真的很想喜歡這本書。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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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倪采青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9) 人氣()